每天睡到自然醒,然后再慢慢悠悠地吃个饭,下午就去G城的珠宝市场逛逛,而且还专挑那些便宜的地方逛。
崇九:“……”
大小姐你是不是对自己的家境有什么错误的认知?
瓦隆寨虽然是个弹丸小族,不过成百上千年下来,还是积攒了不少财富的。
再加上当年被灭族时,“毒液”组织并没有带走瓦隆寨的任何钱财,这些东西,自然都是属于叶初初的。
她每逛一次便宜珠宝,崇九就默默地转一笔钱给她,没两天,银行客服便打来了电话,请她抽空去办理一个金牌会员。
叶初初:“……”
她礼貌地挂掉电话,忍不住告诫崇九:“我只是随便逛逛,并没有打算买多少东西啊!”
“……啊?”
都这么便宜了,也没打算买。
大小姐以前过的到底是什么水深火热的生活,才能养成这么节约的习惯啊!
叶初初一见崇九的反应,就知道他是想歪了,但眼下也懒得解释。
眼珠子转了转,吩咐道:“你要是**得无聊,不妨去帮我办件事情吧?”
“大小姐,您请说!”
有事做总比没事做要好,这两天来,崇九也猜不透叶初初究竟想干什么,每天闷得头顶都快长蘑菇了。
“你去学一学电工吧,我只给你——”她抽空看了眼手机上的日期,“一个礼拜的时间,够不够?”
“学学学……学电工???”
崇九差点都要怀疑自己的耳朵出问题了,“大小姐,您别跟我开这种玩笑了!”
让他打打拳,练练棍什么的还行,学电工,他根本就没有这个天赋跟基础啊!
“我哪里像是在跟你开玩笑的样子啊?”叶初初看了他一眼,认真地说,“本来打算找个电工来做这件事的,但如果不是我们自己的人,总归不能放心,你说是不是?”
“可是大小姐……”
“少废话,你到底学不学?”
“……学!”
临走之前,师父可是千叮咛万嘱咐,让他好好照顾大小姐的。